发文日期: 2025-12-11
生效日期: 2026-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统一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和执行标准,进一步提升我省失业保险经办水平,现将《安徽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12月5日安徽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我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服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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