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12
生效日期: 2025-12-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 《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 《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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