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25〕761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25〕76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市能源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与节能审查工作相关部门的衔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31日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