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10
生效日期: 2025-12-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修改)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离境退税工作质效,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参与申请的银行需同时满足以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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