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28
生效日期: 2025-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11月2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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