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2-02
生效日期: 2025-12-0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1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有效利用经营场所(住所)资源,提升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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