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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1-27
生效日期: 2025-11-27
发文机关: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22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5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激发中小企业活
发文机关: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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