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06
生效日期: 2025-11-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医疗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龙江森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保部、大庆油田管理局有限公司保险中心: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效能,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制定《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1月6日(主动公开)黑龙江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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