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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进一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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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准度和力度,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所指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的范围适用以下三种情况:(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的选择;(二)预算单位银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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