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21
生效日期: 2025-11-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履职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11月2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保荐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