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21
生效日期: 2025-11-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有关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财库〔2013〕7号)等规定,现就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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