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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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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5年第1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管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具体如下:一、退税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本市办理税务登记的银行;(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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