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17
生效日期: 2025-10-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林草主管部门:国有林场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阵地,在实现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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