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31
生效日期: 2025-10-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特此公告。附件:1.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税务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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