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03
生效日期: 2025-11-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核实,现对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印发的《关于取消四川新超电缆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通知》(川高企认〔2025〕12号)中,四川大成创新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从“2020年度起”更正为“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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