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11
生效日期: 2025-09-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推动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执行范围从事铁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铁路运输企业、从事铁路货物运输的专用铁路和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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