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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政发〔2025〕5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政发〔202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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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范围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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