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1-05
生效日期: 2025-10-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金融监管局: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总局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分级分类授权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支局贴身监管优势,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7号),现就授权各金融监管局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监管层级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金融监管局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确保监管工作质效的前提下,将部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监管层级下放至金融监管支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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