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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人社〔2025〕19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人社〔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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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水平,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规〔2019〕1号)和国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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