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31
生效日期: 2025-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统,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