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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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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便利度,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效率,保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统,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二、缴费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缴费人可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特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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