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29
生效日期: 2025-10-29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按照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