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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列 调整 废止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0号

    关于增列 调整 废止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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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便利免税店销售国内商品以及特定人员进境自用车辆监管和通关,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775”,调整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439”、“9739”和废止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83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列监管方式代码“1775”,全称“免税店销售国内商品”,适用于具有免税商品经营资质的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允许参与免税商店经营的外商投资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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