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4
生效日期: 2025-06-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草原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各监管分局,各承保机构省级分公司:为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引导承保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参保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近几年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对《辽宁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了《辽宁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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