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2025-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雄安新区财政局、改革发展局:为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修订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9月30日 附件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