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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取消莱玛特·沃尔特斯(沈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辽工信高新〔2025〕118号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取消莱玛特·沃尔特斯(沈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辽工信高新〔2025〕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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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提请对2021、2022年度部分高企资格进行复核的要求,省科技厅根据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组织专家对310家企业进行复核,经评审,莱玛特・沃尔特斯(沈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存在不符合认定条件情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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