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13
生效日期: 2025-10-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已完成了企业的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手续的办理工作,海南创秦科转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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