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21
生效日期: 2025-10-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5〕8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太原海关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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