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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行〔2025〕1128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行〔2025〕1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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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各委、办、厅、局,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内蒙古区委会,自治区工商联合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我们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内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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