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02
生效日期: 2025-08-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财资〔2024〕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订《企业数据资源入表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本指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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