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13
生效日期: 2025-10-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增强综合保障能力(一)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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