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4-05
生效日期: 2007-04-0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失效/废止,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2025〕36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精神,促进财产保险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非车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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