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29
生效日期: 2025-03-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财政局、残联,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保障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残联对《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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