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23
生效日期: 2025-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提升采购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2025年版)》(附件1),并就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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