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10-09
生效日期: 2025-09-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现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关键期限国债、短期国债、超长期一般国债、储蓄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见附件)。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国债发行有关安排.xlsx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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