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24
生效日期: 2025-09-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25〕22号)工作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开展好全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安徽省财政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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