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28
生效日期: 2025-09-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对违法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报送涉税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互联网平台企业有《规定》第十条所列举行为的,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二、互联网平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属于《规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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