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5〕18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5〕185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社保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19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3月25日。文件延续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