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22
生效日期: 2025-09-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预算评审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推动评审全面转型 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推动各级财政部门全面退出最高投标限价、结算、决算“三类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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