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24
生效日期: 2025-09-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参与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强化履约保障、完善风控机制,确保国库现金管理资金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质押品范围。参与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取得国库定期存款,可以记账式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包括国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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