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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公布福建省2025年度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 闽科高〔2025〕17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公布福建省2025年度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

    闽科高〔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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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福建玺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易科技(南平)有限公司符合整体迁移条件,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5年9月8日福建省2025年第一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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