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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25〕17号

    关于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2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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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现就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2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359元/月。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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