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22
生效日期: 2025-09-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经研究,现就我省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为6525元。2025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91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9575元。二、2025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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