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19
生效日期: 2025-09-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购回业务,丰富债务管理工具,促进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方式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化解公司债券信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规定,就优化公司债券购回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债券购回,是指购回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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