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15
生效日期: 2025-09-10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市)科技局、功能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中介机构: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完善事中审核、事后监督,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开展参与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资质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与内容(一)对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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