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8-28
生效日期: 2025-08-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1.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黑龙江省同心公益组织发展促进中心3.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检测学会4.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5.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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