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15
生效日期: 2025-09-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一)取消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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