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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北”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5〕3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北”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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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修编后的《“三北”工程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9月6日(本文有删减)“三北”工程总体规划1978年,我国启动“三北”工程建设,建设期为1978—2050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经过40多年不懈努力,已完成两个阶段、五期工程,实现营造林保存面积3174.29万公顷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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