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工信厅联合重装〔2025〕4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工信厅联合重装〔2025〕46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金融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工信厅联重装〔2024〕64号),现组织实施2025年保险补偿政策资格审定和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2025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