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关闭
发文日期: 2025-09-09
生效日期: 2025-09-10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3〕9号)》,自2023年11月1日起,在贵州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试点工作,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我省数电票已经大范围替代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决定,自2025年9月10日起停止有奖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意见反馈
学习平台
调查问卷
微信客服
微信扫码添加客服
二维码已失效
点击刷新
提示:若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选择微信扫码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或联系客服协助登录。
会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