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2025-09-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推动基层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一)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